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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氰化钠可能导致毒雨吗

      2015-08-24       

  “网闻”回放

  近日,天津发生“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爆炸核心区内存有的危险化学品氰化钠备受关注,一则提醒北京、天津朋友近期不要淋雨,以免因雨水中含有氰化钠导致中毒的信息更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

  事实果真如此吗?长期从事化工安全研究的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王虹副教授认为,在爆炸发生数天后的今天,没有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

  雨水中不会含有氰化钠

  “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稍有化学常识的人都可以得出这个结论。”王虹说,氰化钠本身是固态的,有剧毒,遇水可溶解;条件适合,溶液中的氰化钠还有转化成其他有毒化合物的可能性;但可以明确地说,氰化钠本身在常规环境下,没有气态形式,不可能进入空气随风扩散,因而也就没有与大气中的其他成分混合,遇降水形成毒雨的可能性。

  “氰化钠遇水反应生成的氰化氢是气体,这很危险。”王虹说,但这种情况仍然需要一定的条件才会发生,那就是部分散落在事故现场的氰化钠固体,遇到酸性的水后,才容易生成有毒有害的氰化氢气体。但是,由于发生爆炸的塘沽地区土壤普遍偏碱性,因而即使爆炸区的降雨本身偏酸性,那么经过碱性土壤的中和作用后,这些散落在事故现场的氰化钠固体能在碱性环境下通过化学反应转化成氰化氢,进而从现场复杂的水体环境中散出,从而造成周边空气污染,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事实上,这几天实时发布的事故发生区域的大气环境监测数据,也证明了上述推断的合理性。而且,随着对爆炸区内危险化学品有效控制的推进,这种事件发生的概率还会进一步降低,因而人们不必担心事故发生的周边地区会降“氰化钠导致的毒雨”。

  粉尘污染北京空气不太可能

  那么,有没有可能爆炸时产生的粉尘中含有氰化钠,从而飘浮在空气中产生污染呢?对此,王虹解释说,如果现场的氰化钠因被炸而产生飘浮的粉尘,爆炸发生的瞬间肯定是量最多的时刻,爆炸发生地及临近的周边地区必然也是受到影响最大的地区,那么这种短暂的空气污染在那个时刻、那个地区是肯定存在的。然而,自爆炸发生至今,尚未发现附近人员因此中毒的报道,说明这次爆炸可能产生的氰化钠粉尘,并未对现场及附近人员造成现实的伤害,因而也不太可能对距离更远的北京地区产生污染。

  另外,对于网络流传的人体摄入氰化物致死剂量的说法,王虹认为“从各种手册、数据库中查到的所谓致死剂量,仅具参考价值,我们不能据此来说一个人到底摄入多少剂量的毒物就会出问题,就会死亡”。他解释说:“这些数据并非以人体做实验得来的,也不可能这么做,这些数据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从特定动物实验得来的。至于说到人,到底多少剂量能够出问题,也只是根据这些动物实验做出推测,仅有参考价值。”王虹强调说:“致死剂量毕竟只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获得的实验数据,反映了一种化合物毒性的大小,仅据此一项数据做过多的解读没有必要,也不科学。”

  医药、冶金等行业需用氰化钠

  氰化钠既然有剧毒,为什么还要制造它?这是很多网友想不通的问题。对此王虹介绍说,尽管很多化工产品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毒性,但我们依然要开发、生产和利用,其原因就在于许多日常生活用品的制备都离不开它们,以氰化钠为例,它在医药、染料、冶金等领域都有大量需求。

  举例来说,氰化钠可以用于提炼黄金。王虹说,由于黄金是惰性金属,不易发生化学反应,因而将其以电镀的形式覆盖在电子产品的插接部位,可以极大地提高这些电子产品的使用性能,提高其可靠性与稳定性,因而在人人都离不开的手机、电脑这类电子产品上,都有黄金的身影。

  “人们冒着危险去生产剧毒的氰化钠,也是因为制备许多现代生活必需品时,我们都要用到它、离不开它。”王虹同时介绍说,正是由于氰化钠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极大的危险,因而人们研究开发其替代品的工作一直没有停歇,人们期待,能找到一种安全的化合物,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不再有氰化钠的毒性危害。到那时,“谈氰色变”的时代也就一去不复返了。 (本报记者 詹 媛)

  光明日报: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5-08/21/nw.D110000gmrb_20150821_1-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