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张莹丹)4月15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成果鉴定会在天津大学召开,化工学院作为教学成果奖完成单位参加此次会议,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静康、天津大学副校长张凤宝、教育部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冯亚青教授、教务处处长巩金龙、化工学院副院长夏淑倩出席会议。
会议专家组成员对成果进行了鉴定,项目组内部成员针对成果奖内容进行了深度探讨。
此次国家级教学成果鉴定会是天津市教委对天津市推荐参加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成果“规范引导、协同育人、平衡发展的中国化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召开的鉴定会。该成果由天津大学王静康院士负责,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四川大学、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吉林化工学院、海南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化工教育协会14所院校多名化学化工专家共同完成。
(编辑 刘晓艳 仇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