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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

      2018-11-10       


本站讯(通讯员 郭金石 摄影 丁宇 王操)11月10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举行。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杨迪,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王树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于文轩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共计三十余人参会。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广平出席会议。

揭牌

吕忠梅教授、孙广平副书记共同为专业委员会揭牌

于文轩

于文轩副会长宣读《关于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设立“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的批复》,宣布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由孙佑海教授担任,副主任委员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天宝教授,于文轩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

聘书 孙佑海聘书 于文轩聘书 张建伟

吕忠梅教授向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发放聘书

孙佑海

孙佑海教授代表专业委员会作表态发言

孙佑海发言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有效化解环境纠纷、推进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我国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此次成立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26位成员,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20名,秘书2名。他们在该领域有着的丰硕的理论建树和广泛的社会影响。本专业委员会将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社会影响、推进学术交流、助力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理论提升和实践建设。

孙广平

孙广平致辞。他介绍了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以来的各项成绩,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希望来自全国各地的环境法律理论和实务界专家学者,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聚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通过思想的交流和碰撞,产出真正影响决策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吕忠梅

吕忠梅致辞。她对专业委员成立后的工作提出几点建议。第一,每位委员要按照各自的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开展研究。在此过程中,一定要讲政治,坚持政治方向,要将政治话语、政治解读转变为法律的学术话语和学术成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二,专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有三个,即搭建高水平的研究平台,产出一批标志性的成果,培养一批真正为中国环境法治建设做贡献的人才。第三,专业委员会的研究成果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专业委员会的研究课题应该来自于社会生活实践,上升为理论形成制度建议或者研究成果以后,应该回到实践,引领并指导社会实践中环境纠纷的解决。希望各位学者围绕中国生态文明实践的现实需求,专注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做一些可以真正取得示范效果的制度设计,最终将它上升为国家治理制度。

张俊艳

会议由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文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张俊艳主持

成立大会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天津大学)与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共同主办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2018年年会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研究”研讨会。

合影

与会代表在法学院门前合影

(编辑 焦德芳 李瑞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