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主页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天津大学举行2018年新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

      2018-12-26       

18D89

本站讯(通讯员文莉 摄影丁宇)12月26日,天津大学2018年新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在卫津路校区会议楼第三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广平围绕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对与会全体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丁晓玲主持会议,学校各院级单位2018年新任干部40余人参加会议。

18EBF

孙广平就党风廉政建设对新任干部提出三方面具体要求。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中央提出了“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新条例进一步明确“六项纪律”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要密切联系师生,要严格遵守会议制度,要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的各项要求,要从严从俭履行公务活动,要加强公车使用管理,要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模范遵守各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吸取相关违规违纪案例的教训。

三是严格自律,担负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有机融入到分管工作之中,要严格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中要落实民主集中制,在班子里多研究、多讨论、多沟通协调,不能搞独断独行,也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但求无过。要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决策内容和程序。深刻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确保责任落实。认真学习《天津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期告知办法》,要从担任领导职务伊始,明晰应履行的经济责任内涵,正确履行经济责任。

孙广平强调,新任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锤炼高尚品格,做到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以及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编辑 刘晓艳 郑静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