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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与青海省文物局签署文化遗产战略合作协议

      2019-06-25       

本站讯(通讯员 张春彦)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发展倡议,服务南亚丝绸之路申遗与沿线周边国家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合作,在国家文物局大力支持之下,6月20日我校与青海省文物局就青海省文化遗产调查、研究与保护、利用以及人才培训等工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拟定本年度开展的具体工作,实现深入合作。

此次签约仪式,天津大学校长助理张力新、建筑学院副院长张春彦、天津大学客座教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员林志宏、青海省文物局副局长郭红、青海民族大学副校长马成俊、天津大学建筑学院风景园林系教授、青海民族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刘彤彤(挂职)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建筑学院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所吴葱教授、建筑学院风景园林系何捷副教授、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张为教授、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青海省博物馆、玉树地区文物管理部门等有关机构的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签约仪式上,张力新教授介绍了天津大学悠久的历史、以及我校在教学、科研与实践等方面的优势和突出成果。不仅培养了大批海内外优秀人才,还开展了大量科研专题,广泛服务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领域。与故宫、颐和园、北海、清东西陵、避暑山庄等众多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了长久稳定合作关系,取得了丰硕成果。同时我校先后获批建立了文物建筑测绘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信息技术文化部重点实验室、文物本体表面监测与分析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为遗产保护搭建起专业、系统的研究平台,实现了天津大学直接融入国家遗产保护体系、合作共赢的目标。

此次战略协议的签署,天津大学将在更多领域加强与青海省文物局的深度合作,并通过新设立的丝绸之路文化景观研究中心和建筑学院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所具体开展文化遗产与文化景观的保护与研究工作,希望在双方的共同的努力下为服务国家和西北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青海省文物局副局长郭红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定文化自信和重视文物工作,对当下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开展了一系列的部署,连续出台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两份具有里程碑式的政策性文件,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文物事业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省委省政府也对发挥好文物工作的作用提出更高要求,文物工作在加快转型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彰显,责任也更重。希望此次双方的战略合作,能够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西北地区文化遗产保护更好的明天贡献力量。

天津大学一直与青海省文物部门有着密切的合作,自1990年代以来,已陆续完成大量有关青海地区文化遗产的测绘、研究及保护实践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果。同时,天津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目前已经在青海民族大学建工学院合作成立了民族建筑遗产保护专业方向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在此基础上,2019年5月30日,又与青海民族大学合作成立了青藏高原极地建筑研究中心,共同致力于青海当地文化遗产的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

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进一步扩大天津大学在西部地区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以及文化景观遗产等领域的影响。

(编辑 赵晖 雷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