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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与浙江省签署省校战略合作协议

      2019-10-15       

本站讯(记者赵晖) 10月14日天津大学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在浙江人民大会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本着“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务实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将充分整合资源,在战略决策咨询、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重大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重大产业化平台建设、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浙江省省长袁家军,副省长高兴夫,省科技厅党组书记何杏仁,省科技厅厅长高鹰忠,省教育厅党委副书记干武东、宁波市副市长许亚南、绍兴市副市长邵全卯等浙江省相关领导,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李家俊、副校长元英进,科研院、化工学院、党办校办等相关负责同志出席签约仪式。签约活动由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董贵波主持。双方签署了《浙江省人民政府 天津大学战略合作协议》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天津大学落实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研究生院)合作协议》、《绍兴市人民政府天津大学共建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合作协议》。

双方将在宁波共同建设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研究生院),共同打造世界一流科研与产业化平台。据了解,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将围绕能源化工、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化工环保等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及产业化推广,建设世界一流的科学研究与产业化平台。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包括能源化工研究中心、化工新材料研究中心、生物医药研究中心、化工安全与环保研究中心等四个中心,天津大学将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国际合作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与宁波共同建立协同创新、共促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将研究院(研究生院)建设成为“有引领作用的核心技术研发基地、高端化工人才的汇聚高地、一流水平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有支撑作用的高端产业孵化基地”。 研究院建成后,还将同步启动研究生院建设,重点开展符合宁波产业发展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进依托社会力量和现有资源合作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新机制、新模式建设。

双方将在绍兴市上虞区共同建设“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 。该研究院依托天津大学化工等学科优势,聚焦念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两业经”,围绕高端精细化工、现代医药、新材料、化工安全与环保等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及产业化推广。研究院首批将建设“三中心一园”即精细化工和先进材料研究中心、生物医药研究中心、化工安全环保研究与培训中心、产业孵化园。

(编辑 赵晖 于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