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主页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孙佑海教授荣获2019年“中国风能人杰出贡献人物”奖

      2020-01-12       

本站讯2020年1月4日,由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中国农机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联合组织的“2020年中国风能新春茶话会”于北京召开。本次活动共有来自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风电企业、科研院所等机构的600多位代表出席。

孙佑海教授荣获2019年“中国风能人.杰出贡献人物”奖

据记者了解,为表彰为风能产业发展作出持续重要贡献的专家,从2017年开始设立“中国风能人. 杰出贡献人物”奖项。2017首届颁发给了原国电龙源总经理谢长军先生;2018年颁发给了原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先生。

2019年获奖人提名: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孙佑海。

孙佑海的获奖理由是:他在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期间,组织各方力量推动我国首部《可再生能源法》立法研究和起草工作,法律最终在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通过, 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可再生能源法》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根本大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我国可再生产业健康发展,开启了我国可再生能源事业的新篇章。可以说没有可再生能源法,就没有产业的今天。

22E10

在颁奖环节,获奖者孙佑海院长回顾了《可再生能源法》制定和修改的历史。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态势对能源的需求日益提高,过度依靠煤炭等资源既容易造成能源短缺,又容易引发环境污染,因此需要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同能源政策相比,法律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公开性、规范性和极大的权威性等特点,能源发展需要现代化的法治手段保驾护航。具体而言《可再生能源法》提供了可再生能源发展迫切需要的强制上网、分类电价、费用分摊、建立专项基金等重要制度保障。《可再生能源法》于2005年2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27C8E

活动第二篇章“风能行业年度表彰”环节,孙佑海院长在荣获“中国风能人·杰出贡献人物”称号后发表感言。孙院长指出这个奖项归功于全国人大环资委,归功于为了《可再生能源法》贡献心力的全体同仁。他特别指出,时任全国人大环资委毛如柏主任委员和时任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的冯之俊先生,为领导该法的制定做出巨大贡献。他还特别感谢了国家可再生能源研究中心的李俊峰主任和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的王凤春、林丹、丁敏等同事。孙佑海还指出,国家风能的发展长路漫漫,期盼各位专家同仁携手共进,再创辉煌。

(编辑 焦德芳 孟文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