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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教育研究:颜晓峰:制度自信的认识进程

      2020-11-16       

制度自信的认识进程


颜晓峰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自信源于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建和发展过程,同时也是制度自信更加巩固、更加完善,制度思想更加拓展、更加深化的过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加强调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对制度自信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一、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支柱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在中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就是通过革命和改革,变革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建立和完善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满足人民根本利益要求、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各项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到重要制度,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到党的建设、军事领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更加丰富和深刻。

从道路自觉、理论自觉到制度自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发展和理论深化,要求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和结构。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明确提出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道路、理论体系一起,成为党和人民长期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是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的根本成就。这表明我们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制度自觉更为增强。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道路、理论与制度密切相关,道路形态、理论形态要落实到、转化为制度形态,制度是维护道路、坚持理论的根本保障,三位一体、不可或缺。

从制度自觉到制度自信。制度自觉与制度自信互为条件。制度自觉是制度自信的理论根据,制度自信是制度自觉的必然结论;制度自觉源于制度自信,制度自信促进制度自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为制度自觉,是一次认识提升,与此同时,要把这种制度自觉的认知以制度自信的信念加以巩固。党的十八大在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要求全党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就使得制度自觉与制度自信相互强化、相互促进。制度自觉、制度自信,就要制度自强。党的十八大在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同时,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制度目标,强调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从制度自信到文化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没有止境,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内涵和结构的认识不会终止。道路、理论、制度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维度,更深层的问题是,支撑道路、理论、制度的共同基础和深层结构是什么?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坚定文化自信,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1]349党的十九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了深入阐述。文化自信厚植了制度自信的根基,例如,中华民族历史上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包括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大一统传统,德主刑辅、以德化人的德治主张,民贵君轻、政在养民的民本思想,等贵贱均贫富、损有余补不足的平等观念,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正义追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道德操守,任人唯贤、选贤与能的用人标准,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改革精神,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外交之道,以和为贵、好战必亡的和平理念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厚文化根基。

二、用治理拓展制度内涵

建设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解决好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现代化问题,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着力实现的战略任务。制度现代化包含许多方面,具有多种特征。治国理政是国家制度的基本目的,从发挥国家制度功能的要求出发,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制度现代化的重要目的要求和主要实践效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将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紧密结合起来,第一次将治理放至与制度相并列的高度,这既是国家治理的高度自觉,也是制度建设的内涵拓展。

现制度的治理维度。制度与治理密不可分,社会正常运行、国家持续发展,都需要有效的治理活动。治理既包含于制度之中,又具有特定的机制和功能。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把治理从制度中分离出来,赋予其相对独立的地位,注重从治理维度展现制度的功能,表明我们党从制度自觉达到了治理自觉,并且以治理自觉提升了制度自觉。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强调治理、凸显治理,并不是说制度不重要,或者要用治理取代制度,而是更加显示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越是要坚持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就越是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因为治理不能凭空运行,必须依托相应的制度平台,是依靠制度的治理。习近平突出国家治理的重要作用,是从制度出发,完善和发展制度,归于制度的全局考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正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让制度更加巩固和坚强。

发挥制度的治理效能。制度与治理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制度具有治理功能,必须通过治理显现制度能力。一项好的制度建立起来之后,还要防止“制度悬置”“制度空转”问题,努力让制度深入生活、显示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高度重视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进一步增强和彰显。这体现在我们党对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和创新的全面领导,保证了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和创新的正确方向;体现在以人民为中心巩固和发展制度和治理体系,保证了国体和政体的高度统一,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高度协调。体现在从制度层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相互融合、制度能力与治理能力相互增强,保证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优势。体现在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根本着眼,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持续有序运行。

强化制度的治理支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是支持和贯彻国家制度的自觉活动。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有效的治理作支撑,制度优势就很难体现。因此,为了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必须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靠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保障。制度是一套规则体系,要使这套规则体系发挥作用,必须要有相应的执行主体,通过各种治理活动,保证规则切实有效,而不是让规则仅仅停留在纸上。制度好比是一台发动机,要有动力驱动它才能高速、有效运转,治理就相当于动能,保证发动机的效用实现。制度是国家和社会运行的平台,平台建设好后,还要依靠党和国家的各级组织,在国家治理活动中时时观察运行状况,并进行调试维护,将运行信息反馈于制度主体,进一步加以完善。制度是相对稳定的,不能天天变化,而实践是时时在变化的。制度与实践的差别和矛盾,就需要治理主体发挥能动性,弥合差别、解决矛盾,促进制度与实践的统一。

三、夯实制度本体

国家治理,说到底还是国家制度问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究其根本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熟定型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从制度层面和治理维度回答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方向性、根本性问题,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筑了系统制度保证和坚实治理基石。习近平指出,“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2]治理是服务于制度的,提出治理问题、强调治理效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制度。

制度为根,治理为干。制度与治理相比,制度是根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都是在制度体系和制度能力的基础上生长起来的。用树根与树干作比喻,制度是树根,决定着大树的命脉;治理是树干,彰显着大树的强壮。树干的强壮是由于树根的滋养,树根如果萎缩,就不会有强壮的树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毛泽东领导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邓小平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借鉴世界社会主义历史经验,推动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用30年时间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目标。新时代,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任务,那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九大,从党的十九大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进展,都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现代化的坚实步伐。在此基础上,我们党才有条件有可能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

制度为本,治理为用。制度是治理的根本,治理是制度的效用;制度是治理的基石,治理是制度的效能。没有离开制度、缺乏制度支撑的治理,没有制度优势也难有治理绩效,治理失败往往反映了制度失效。可以说,治理效能取决于制度可能,也就是取决于制度为治理提供的平台和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与这条发展路线相平行并且起着基础性作用的是制度建设的路线。与站起来相对应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与富起来相对应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创新,与强起来相对应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必须回答和解决在什么制度模式下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问题,没有超越社会制度的“治理现代化”。我们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明确的制度前提,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的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其内涵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和制度能力现代化。

制度为里,治理为表。制度包含于里,治理显现于外。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党带领人民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交出了优秀答卷,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经受住了大考。从根本上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经受住了大考。正如习近平指出的,“抗疫斗争伟大实践再次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显著优势,是抵御风险挑战、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根本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非凡的组织动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能够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独特优势,这次抗疫斗争有力彰显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越性。”[3]我们看到,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更加丰富和深刻,对制度和治理的内涵及关系的把握更加准确和深入,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识更加自觉、实践更加全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成为全党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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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焦德芳 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