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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举行2021年新提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

      2021-11-22       

本站讯(通讯员 陈思)11月22日,天津大学2021年新提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在卫津路校区会议楼第五会议室召开。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关于纪检机关负责人同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话”的有关制度规定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曲凯与新提任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来自各单位的十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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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凯在谈话中回顾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狠抓作风建设的历程和鲜明特点,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章党规党纪的有关规定,详细阐述了什么是党的纪律和规矩,强调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新任领导干部提出三方面具体要求: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在政治纪律方面,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在组织纪律方面,加强组织纪律性,增强党性,严格按照请示报告条例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在廉洁纪律方面,要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多做奉献,不能出现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在群众纪律方面,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必须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决不能损害师生利益。在工作纪律方面,要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要有担当,踏踏实实把每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做干事创业的“带头人”。在生活纪律方面,“八小时”以外,同样要遵规守纪,带头树立良好形象和良好家风,不能在生活作风上出现问题。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方面,主动适应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把监督作为祛病强身的营养剂,保持思想、行动上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各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四风”,以整风精神对党内思想之尘、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还开展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了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的成果。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师生,为广大师生办实事、解难题。严格会议制度,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境)的审批管理,从严从俭履行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学校会议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办法规定。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有关规定。要警醒和深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提高认识,引以为戒。

三是严格自律,担负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将防腐措施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总书记关于廉洁自律的系列重要论述,为党员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引。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有机融入到分管工作之中,处理好各种关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做到心中有数。要用担当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心存敬畏、严于律己,更要敢于担当、敢于作为。

会上向参会人员发放了《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书籍和学校纪委汇编的《天大清风》推荐读报,通过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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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凯强调,各位领导干部务必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把全心全意服务广大师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

(编辑 董玥欣 郭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