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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被评为国家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重点单位

      2022-09-13       

本站讯(记者 张华)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安排,经地方申报、部门复审、社会公示等程序, 2022年8月19日公布了146个重点单位名单,天津大学榜上有名。天津大学围绕“立德树人”的办学宗旨,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高校学生教育体系,按照“全校参与、重在教育、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多管齐下,稳步推进校园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学校自2019年开始推进垃圾分类工作,3年来全体师生凝聚共识、主动作为,建立了一套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垃圾投放、分类、运输体系。

“近年来,天津大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的规定,根据校情制定具有天大特色的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分类基础设施设备的改造投入,科学谋划,加强宣传引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后勤保障部部长刘秀国表示。天津大学将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纳入制度中,《天津大学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求促进源头减量,推动绿色办公、绿色采购,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倡导无纸化办公、双面打印等,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方案加强对垃圾分类技术的创新引导,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的科研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研究,推动厨余垃圾处理等技术创新。

学校成立了以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天津大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设有责任人1名,新老校区分别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员1名、引导员1名。督导员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垃圾分类成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并按时上报;引导员负责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师生践行垃圾分类投放。同时,学校提出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目标,明确校内机关部处、学院的任务分工,建立专项资金保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学校按照标准建成3处其他垃圾暂存点、1处有害垃圾暂存点和1处可回收物暂存点等,安装4台厨余垃圾处理设备、1台餐前垃圾处理设备;建成2套垃圾分类箱房、22套四分类桶棚,安装14台智能可回收物分类柜,3台智能垃圾分类柜,投放3300多个楼内二分类桶,600多个楼外四分类桶、100个二分类果皮箱。所有垃圾分类桶棚都张贴了垃圾分类指示牌,引导师生进行正确有效的垃圾分类投放。校内布置多处垃圾桶点位,楼内每层都放置了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的二分类脚踏式垃圾桶,每栋楼一层放置有害垃圾脚踏式垃圾桶。在卫津路校区33斋、52斋、北洋园校区图书馆放置二分类智能分类柜,在疫情形势下实现无接触投放。外环境的每个点位都设置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收集桶,并在各教学楼和宿舍楼设置了有害垃圾收集桶。此外,卫津路校区建设了两处垃圾分类箱房,每个箱房都有可回收物智能柜和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桶,并配有上下水、空调、除臭机、消毒灯,箱房配备一名保洁员,负责垃圾二次分类、倒运和箱房卫生。学校还建立了分类垃圾台账,每月对四类垃圾清运量进行统计和记录,并对种类较多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建立精细化台账。天津大学还建设完成了“天津大学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并通过南开区主管单位验收,顺利投入使用。“天津大学积极发挥学科优势,推动生活垃圾相关科研工作创新,研发出各种新颖实用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多个科研团队多点开花,学校用科技助力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在垃圾分类各个环节发挥出日益显著的作用。”后勤保障部党委副书记韩婧极说。

天津大学作为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将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示范点品质化提升工作,计划打造一个有特色、可示范、见成效、能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域,用于垃圾分类的宣教、参观、经验介绍和推广等工作,积极努力配合政府工作,最大程度发挥示范效能,践行引领作用,逐步形成服务社会的高校科教系统示范体系。

(编辑 赵晖 张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