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刘英娜 王帆)2024年12月10日上午,我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卫津路校区会议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天津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学术道德委员会主任胡文平主持,纪检监察机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人文社科处相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上,科研院院长、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文彬向全体委员及与会人员介绍了本届学术道德委员会建设运行等总体情况,科研院副院长雷建军对学术道德委员会工作规程和科研诚信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其间,全体委员表决并通过了《天津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工作组制度说明》。
在交流讨论环节,与会委员积极发言,各抒己见,表达了对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工作流程的见解,对委员会的运行和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胡文平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具有重要的意义,各位委员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委员会对于我校学风建设和科研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强调大家要加强学习、以身作则、认真履职,号召委员们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推动我校学术道德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今后,学术道德委员会将秉持注重教育引导、加强制度规范、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严格规范科研行为与保护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相结合,与研究生院、人事处等部门凝聚共识、协同联动,在学校学风建设工作上形成合力,为学校的学术繁荣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 赵晖 王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