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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日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2018-11-22       

《江西日报》(2018年10月29日 B3版)

本报讯(作者 颜晓峰)党的十八大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之中,党的十九大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生态文明与全面现代化是什么关系?有没有生态文明建设的现代化?全面现代化的生态文明内涵是什么?这些问题都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性战略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美丽”作为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并列的全面现代化的一项基本目标,并且进一步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就表明了生态文明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有机构成,表明了生态文明现代化的核心理念是现代化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生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的总和。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之后,生态就不再仅仅是一种自然存在,而是随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自然与社会综合体的存在。历史表明,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从生态文明的基础性命脉性作用来看,如果人类生存的基础条件受到严重破坏,没有生态文明,就难以在此地基上建立起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现代化是总体的现代化、系统的现代化,但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由于发展阶段、发展形势的实际情况,以及推动现代化的主体的认知状况,现代化的领域有轻重缓急之分。从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提出的“四个现代化”,反映了在我国现代化布局中农业的基础地位、工业的主导地位、国防的支撑地位、科技的核心地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世界性的环境保护主义兴起、生态意识增强,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资源环境、持续发展问题的凸显,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随着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视野的更加开阔和深远,党的十九大确定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系统目标和基本价值,生态文明不仅在总体布局中,而且在现代化布局中都有自己相应的独特地位。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生态文明现代化。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核心理念

我们党在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过程中,形成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增强全民族的环境意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藏、森林、水等自然资源,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党的十五大指出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党的十六大提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党的十八大要求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党的十九大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确立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核心价值。这一理念不是简单地向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回归,而是在经历了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破坏、“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的教训,洞察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本质,建立了自觉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制度基础上,形成的人与自然关系新理念和新型生态文明观,是现代化的人与自然和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命共同体决定了和谐共生则存,冲突对立则亡。而这种生命共同体,人是主体,在一定范围内居主导地位。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往往是由人的活动违背自然规律引起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根本的就是遵循人与自然相统一的规律。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质,是人民的现代化,人民共享现代化的成果。人民不仅是现代化的建设者,而且是现代化的享用者。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质体现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就是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进入新时代,人民的需要领域拓展、层次提升,包括对生态环境的需要,要求明媚的阳光、新鲜的空气、清洁的水体、绿色的植被等。人民的健康需要很多与生态质量相关,人民的安全需要其中就有生态环境安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影响到每一个人,是最大的公共资源。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人民是最直接最广泛的受益者。从2020年到2035年,我国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其中一项要求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是国家提供的十分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比较而言,生态文明这种基本公共服务更容易实现均等化。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与生态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是新的社会主要矛盾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具体表现。解决这一矛盾,从根本上说,依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依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推进绿色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基本途径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表明生态与生产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关系。在合理的社会制度和科学的生产方式中,生态成为最为基本的生产要素,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健康价值、愉悦价值、审美价值等,生态与生产是一种相辅相成的互补互济关系。因此,只有走绿色发展道路,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相互转化,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让山更绿、水更清、林更密、鸟更多、草更茂、天更蓝。过去人们没有把优质生态产品定义为产品,没有将提供生态产品的活动定义为发展,是因为在工业文明之前以及工业文明的早期,生态产品是无限供给的,是不需要付费就可以自然而然得到的。现在,面对生态退化、环境恶化、灾害频发,优美生态环境在不少地方成为稀缺物甚至是奢侈品。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生态是有价值的,保护生态,就是增值生态价值和生态资本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而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这就是绿色发展的真谛。

建设美丽中国,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党的十九大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标志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体化新进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现,就是美丽中国的实现。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恩格斯当年在批判私有制导致的生态破坏的短视行为时指出:“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生产方式,都仅仅以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效益为目的。那些只是在晚些时候才显现出来的、通过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产生效应的较远的结果,则完全被忽视了。”治病需治本,“要实行这种调节,仅仅有认识还是不够的。为此需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在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进程中,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就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加快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所有权边界模糊问题,解决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偏低、生产开发成本低于社会成本、保护生态得不到合理回报问题,解决发展绩效评价不全面、责任落实不到位、损害责任追究缺失问题,等等。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一场深刻革命。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江西日报:http://epaper.jxnews.com.cn/jxrb/html/2018-10/29/content_432212.htm

(编辑 张华 郑静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