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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穿上马甲的“校园贷”为何禁而不止

      2018-11-22       

《中国青年报》(2018年11月02日 08版)

视觉中国供图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春艳)人人喊打的“校园贷”被一道道监管禁令扼了一下喉,各种改头换面、花样百出的培训贷、创业贷等分期消费又粉墨登场了。

如今在校园中暗自滋生的各种分期贷,似乎找到了游走在道德和监管灰色地带的生财之道。

近段时间,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持续关注并报道了多起大学生陷入各种培训贷遭遇维权难的事件,涉及全国多个省份。

以培训、助学和创业等为名,一些培训机构与网贷机构合作,先许下各种承诺拉学生报名课程,后通过网贷机构申请学费分期,再让学生按月还钱,称其为“先培训、后还款”。

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教育金融创新的新模式,打造出三方共赢的利益链,然而最后结局却往往南辕北辙:有的培训机构已卷钱跑路,有的学生没上课却背上贷款,还有不少学生发现机构未能兑现承诺要求退费被拒,而最终为此付出代价的总是那些处在利益链条末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从“校园贷”到“校园害”

“校园贷”指的是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国内首家互联网校园贷诞生在2013年。

那一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互联网金融这匹“黑马”伴随着阿里巴巴“余额宝”的出现引爆了整个行业,随之带来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金融创新产品。

以一个创新搅局者的身份,“校园贷”迅速填补了曾经被银监会叫停的大学生信用卡退出的校园市场:在校大学生只需提供身份证等信息,点点手机,便可轻松申请到几千到几万元不等的信用贷款。

很快,校园市场被视为一块诱人的大蛋糕,各路网贷企业蜂拥而至,在大学校园地毯式“地推”,一路攻城略地。然而,在利益驱动下,入局者鱼龙混杂、越跑越偏,屡屡被曝出“高利贷”“拍裸照”“暴力催收”等负面消息,“校园贷”恶性事件频发。

《中国青年报》曾报道过这样的悲剧,在福建厦门华厦学院念大二的小婷,因卷入校园贷,不堪还债压力和催债电话骚扰,选择自杀。有媒体报道,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郑旭,在欠下60多万元的校园网贷后,在青岛跳楼。

于是,对于“校园贷”的监管也开始不断加码。2016年,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银监会明确提出“停、 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

中国青年报:http://zqb.cyol.com/html/2018-11/02/nw.D110000zgqnb_20181102_1-08.htm

(编辑 张华 郑静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