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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新学院 新法科 新模式 孙佑海谈天津大学法学院发展

      2020-06-11       

核心提示:近年来,天津大学法学院大力引进人才,积极推进“新法科”建设,探索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涵盖“本、硕、博”完整的法律人才培养体系。

最近,天津大学法学院将迎来“5岁生日”。2015年6月17日,天津大学正式复建法学院,近5年来,该学院坚持“高起点、入主流、有特色、国际化”的办学方针和“崇法厚德、致公天下”的院训,在教学、科研、国际化、智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全方位、跨越式发展,赢得了国内外法学界的广泛赞誉。

近日,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时表示,120多年前的天津大学前身——北洋大学设立法科,后经历停办,2015年天津大学复建法学院。在新历史时期,天津大学法学教育肩负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的重大使命。他希望,该学院未来可以走得更快些、更稳些、更好些。


“年轻”法学院的新征程

孙佑海介绍说,尽管天津大学法学院是个“年轻”学院,但天津大学法学专业办学历史悠久。天津大学的前身北洋大学,作为中国近代第一所现代大学,是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创建于1895年的北洋大学法科,曾作为社会科学的“律例学门”位列北洋大学四大专业之首。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张太雷,法学大家王宠惠、王正廷、徐谟、郭云观、燕树堂、吴经熊、赵天麟等,都是北洋大学“律例学门”的杰出校友。

后来,由于教育资源调整,北洋大学停办法科,将其转给北京大学,直到1994年1月,天津大学设立经济法专业;1997年11月,成立法学系。天津大学2004年获得经济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5年,天津大学正式复建法学院;2019年5月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至此,天津大学法学院形成了涵盖“本、硕、博”完整的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目前,该院正在积极申报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孙佑海表示,自复建以来,天津大学法学院始终将“筑巢引凤”作为师资建设的重点。经过4年多的努力,该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9人,其中专任教师56人,包括教授20人、副教授20人、讲师16人,天津大学卓越教授4人,“北洋英才计划”教授2人,且有许多教授在法学会系统或社会组织担任重要学术职务。

近5年来,天津大学法学院坚持聚焦国际科技前沿,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共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项,其中重大项目5项、重点项目2项,从之前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榜上无名到2018年排名第16位、2019年排名第7位,取得了较大发展。

此外,该学院建有14个研究中心、基地,其中包括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天津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中心、天津大学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等4个省部级研究中心。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天津大学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

“通过几年的发展,在当下社会就业压力很大的情形下,我们学院的毕业生被许多单位‘抢着要’。教师科研能力也逐步提高,承担了一些国家重要科研项目,并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了许多学术成果。同时,我们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的多项咨政建言和研究报告,得到了肯定性批示,推动了社会发展。”孙佑海说,近年来,天津大学法学院取得的成绩已引起了国内外法学界的重视。

孙佑海表示,天津大学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也得益于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未来,天津大学法学院在继续提高教学、科研、咨政服务水平的同时,将努力提高国际化水平,将天津大学法学院打造成为世界高水平的法学院,为世界文明发展、进步作出自己的新贡献。”孙佑海说。


全力推进“新法科”建设

孙佑海认为,我国目前有近650所高校开设法学专业,法学教育成果值得肯定,尤其是各高校自2009年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及应用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以来,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智力支撑,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从全国整体情况看,在参与全球治理过程中,我国仍缺乏通晓国际规则制定、参与国际社会治理、在国际组织发挥关键作用的专门人才。

“中国企业在国外开展诉讼,聘请的律师大多是西方律师。这反映出许多问题,除利益考量外,还涉及国家安全等。因此,建设‘新法科’势在必行。”孙佑海表示,2019年4月底,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科技部等13个部门正式联合启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版,明确要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出必须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但相比工、医、农类学科,“新文科”的概念2017年才出现,它提出对传统文科进行学科重组、文理交叉,即把新技术融入哲学、文学、语言等课程中,为学生提供综合性跨学科学习。该主张被称为“新文科”教育理念。

“文科是‘人文社会科学’(或称哲学社会科学)的简称,是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称。法学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其作为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意义上是‘治国理政之学’,在学科设置上有着极为鲜明的特点。”孙佑海说,有必要在“新文科”项下,提出“新法科”概念,并作为一门特殊专业进行专门研究。天津大学法学院,在“新法科”建设方面,已做了若干探索。2019年5月,在国内率先提出“新文科建设天大新法学方案”,探索新法科建设的“新模式”,增加新法科建设的“新内容”,推进新法科建设的“新实践”,包括提供多元化的法学辅修课程“菜单”、探索设立跨学科联合培养项目、探索在法学普通班基础上开设特色实验班;以构建全员、全程、全课程育人格局的形式推进课程思政改革,建立法学专业的通识课程体系,在必修课程外进一步扩大选修课程;努力办好第二课堂、分年级构建教学实践体系、充分发挥教学实践基地的作用等。

“以上建设新法科的探索仅仅是初步的,任何高校新法科建设都应继续探索、因地制宜、大胆实践,走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法科教育之路。”孙佑海说。


积极探索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

“法治人才的培养要强调创新精神,以便于有效解决新时代的法治新问题。”孙佑海说,在理工科较强的大学,法学教育的发展要充分依托理工科优势,加强“法工结合”“法理结合”,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学教育,“互相支持”“互相补台”,为法科和其他学科的共同发展发挥协同作用。

孙佑海介绍说,天津大学法学院人才培养的目标是致力于提高法学学科人才培养质量,突出学科融合,促进法科专业与学校理工科交叉与融合,努力培养兼具创新思维与逻辑思维,既有民族意识又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高素质、创新法治人才。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天津大学法学院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制定了各具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将教学改革作为本科培养的核心,将实践教学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本科教学方面,天津大学法学院在提出学科建设为龙头的同时,特别强调教学工作仍是各项工作的中心,本科教学是各层次教学中的基础和重点。据了解,教学改革作为天津大学法学院改革的核心,包括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材建设、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等9个方面。目前,该校已建立了包括“本科生个人导师制”等保证教学质量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确保优秀教师稳定在本科教学第一线。经过努力,2018年5月,天津大学法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同年在国际组织实习方面实现零突破,两名本科生分别被派往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实习。

研究生教学方面,天津大学法学院不仅强化法学知识和理论教学,还特别注重学生能力培养、技能训练。该院面向在校不同类别研究生的不同培养需求,全面修订了研究生培养方案,形成了包括课堂案例教学、校外实践教学以及法学诊所和模拟法庭训练在内的研究生职业能力培养体系,并通过多个主修方向的设计凸显了其交叉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

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天津大学法学研究生招生质量逐年提升,生源中的211院校、985院校学生数量逐年增长。该院的研究生毕业生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逐渐得到认可和欢迎。

在国际化建设方面,该学院先后聘任了多名外籍教授,并与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悉尼科技大学、美国南卫理公会大学、美国福德姆大学、印度金德尔全球大学等国际高校建立了联系,合作事宜正在有序进行。

天津大学法学院还积极履行社会服务职能,2018年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合作举办了五期环境法律能力提升项目培训班。2019年又与重庆、贵阳等地的司法机关合作开展培训活动,持续提高了天津大学法学院的社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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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华 倪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