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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法学教育创新联盟在天津大学成立

      2020-06-24       

《法制日报》 (2020年6月24日 10版)

本报讯(记者 蒋安杰)近日,首届中国高校法学教育创新研讨会在天津大学召开。会上成立了我国“新文科”的首个联盟——法学教育创新联盟。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出席会议并讲话。2019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科技部等13部门启动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提出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徐显明指出,建设新文科的根本出发点是要使文科发展适应社会需求。新文科与传统文科相较,有四个不同:其一,在话语体系上,应把西方话语体系主导下的文科转向中国话语体系主导下的文科,不完成这个转变就无所谓新文科;其二,在内容上,应把纯文科转向文理交叉的学科;其三,在作用上,应从探讨人文社科所涉对象的规律性转向对社会价值观的重塑和形成国家软实力,为理工科甚至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指导思想;其四,在方法论上,应从运用传统的人文社科方法转向运用现代科技及学会算法,将文科的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相统一,彰显新文科的科学性。新文科将是文理打通、人文与社科打通、中与西打通、知与行打通的“四通文科”。

徐显明认为,现在法学所面临的挑战,就是新法学要回答的问题。面对各种变化,法学教育要有新应对。第一,新时代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里提到,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这六个方面都提出了新要求,这六个方面每一项都和法学、法治有关系。我们法学教育要思考,怎样满足人民这些新的需求。第二,中国法治建设目标的新调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到新中国成立100周年的时候,就是2049年本世纪中叶我们要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所以与强国的目标相适应,法学教育要有新作为,这是对我们提出的新挑战。第三,中国法治发展遇到的新矛盾。中国法治发展的新矛盾、新挑战会集中表现在国家的安全上。党的十八大之后立法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在补齐国家安全的短板。过去在涉国家安全领域里面,我们法学教育基本不涉及,在立法方面一直是空白。党的十八大之后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之为指导,我们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其中一些创新的制度安排与今天的法学理论完全不同,还有一些是过去法学理论未曾涉猎过的,法学院校涉及这方面的教育很薄弱,这是第三个挑战。第四,“一带一路”布局的新应对。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代表联盟的发起单位宣读了《法学教育创新联盟创始倡议书》。倡议书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学高等教育蓬勃发展,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在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下,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风起云涌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法学本科教育如何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培养出更多的社会主义卓越法治人才,这是摆在所有法学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2019年4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科技部等13个部门联合启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作为新文科建设的一个重要分支——法科有其建设的特殊性与规律性,尤其在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方面,需要我们共同研究、共同探索,满足新时代对法学本科教育的新需求。在教育部高教司的关心指导下,我们共同发起成立“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旨在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模式、机制、路径和方法,促进法学本科教育的现代化和适应性。

据悉,此次法学教育创新联盟的发起单位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大学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法学院等。

十余所高校的代表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围绕高等教育新时代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新技术革命与法学高等教育等专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00624/Articel10005GN.htm

(编辑 刘晓艳 郭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