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天津大学法典编纂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法典编纂理论座谈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刘海涛,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兼法工委主任王泽庆,天津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于浩明,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法学研究》主编陈甦,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林,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玉军参会。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杨贤金,天津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统战部部长、人文社科处处长张俊艳,法学院院长、讲席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孙佑海,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明,张恒山卓越教授,熊文钊讲席教授等学院师生五十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健教授主持。
杨贤金书记出席会议
孙佑海介绍了中心成立的构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战略部署,提出了“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典编纂高度重视。目前多领域都在研究法典编纂工作。在此背景下,天津大学成立法典编纂研究中心,希望能够以系统理念为指导,全面加强法典编纂工作研究,为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李林受聘为天津大学法典编纂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他对中心的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二是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各领域、各环节法典编纂研究工作中广泛听取各方民众意见建议,确保法典编纂研究和实践能够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四是始终坚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深入把握制定法典所面临的现实情况、所具备的基础条件和所应遵循的客观规律,使法典编纂工作进度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相协调,确保研究成果的科学性、适用性、针对性、可行性;五是始终坚持立足中国国情、贡献中国智慧;既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更要彰显中国特色,同时注重总体提炼法典编纂过程中的中国经验。
张俊艳在致辞中指出,天津大学法典编纂研究中心的成立与理论座谈会的召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重要举措。法典编纂工作既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生动实践。中心的成立将为天津大学法学院学术研究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希望中心未来聚焦法典编纂的前沿课题,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深入研究,形成一批具有学术声誉和实践指导意义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立法机关提供全面、准确的学术建议,为法典编纂实践提供科学、精准的理论支持。
刘海涛对天津大学法典编纂研究中心成立表示祝贺。
王泽庆致辞。他指出,中心的成立体现了天津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的紧密结合。多年来,学院多位教师对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编制提出了数十项立法建议,对推动天津地方立法做出了很大贡献。相信在各位学者的努力下,未来法典编纂研究中心一定会取得丰硕成果。
于浩明致辞。他表示,法典编纂涉及法学基础理论、立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环境法、经济法、劳动法、教育法等多个学科,中心的成立将有益于整合汇聚权威法学资源和优势研究力量,有益于深化对法典编纂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阐释。
与会嘉宾为天津大学法典编纂研究中心揭牌。
中心成立仪式结束后召开了法典编纂理论座谈会,主题研讨第一环节由冯玉军教授主持。
陈甦教授发言
张恒山教授发言
陈甦教授作了发言《法典化的意义与路径》;张恒山卓越教授作了发言《法典编纂者的身份定位》;熊文钊讲席教授作了发言《法典编纂与行政法法典化》;天津大学王建学英才教授作了发言《论环境法典编纂的宪法基础》;天津大学刘召成英才教授作了发言《法典编纂的条件——以民法典编纂为借鉴》;天津大学刘海安教授作了发言《法典的体系自洽性:来自民法典编纂的经验》;天津大学王绍喜副教授作了发言《法典化时代的任务与使命》。
第二阶段由熊文钊讲席教授主持。
孙佑海讲席教授作了发言《编纂环境法典的可行性研究》;天津大学田野教授作了发言《<劳动法典>之展望》;天津大学温笑侗英才教授作了发言《电子支付法的法典化思考》;天津大学王小钢英才教授作了发言《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专章研究》;天津大学董妍副教授作了发言《教育法法典化探析》;天津大学田源副教授作了发言《党内法规的法典化》;天津大学王康老师作了发言《法典编纂背景下我国商事立法体例的路径选择》;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高强作了发言《环境法典编纂需要注意的两个关系》。
(通讯员 郭金石 摄影 王操)
中国法律评论:https://mp.weixin.qq.com/s/aA8AXrvBPHlCuhD3ajCgDg
(编辑 刘延俊 安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