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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审判理论重大课题

      2015-11-08       

  本站讯(通讯员 宋洁)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15年度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审判理论重大课题、审判理论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中标结果。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申报的“司法解释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获批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审判理论重大课题,此为天津大学首次获批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课题。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课题于6月10日发布后,全国法院和教学科研部门共有183家单位和个人踊跃申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分别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最终提出了15个司法调研重大课题、1个司法调研重大委托课题、15个审判理论重大课题、15个审判理论一般课题和18个自选课题的推荐中标人选,并报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同志批准。

  最高人民法案年度课题的设立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而设立的审判理论课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将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按照工作安排,2015年年度课题应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组织验收。

  (编辑 彭莉 学生编辑 李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