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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贯彻落实教育部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17-04-17       

  本站讯(通讯员 刘一)4月11日,天津大学在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A415会议室召开机关部处长联席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教育部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天津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副校长舒歌群,副校长冯亚青出席会议,机关各部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办校办主任肖松山主持。
  会上,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组织部、财务处、资产处、科研院、法制办、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等部门围绕学科专业设置,编制、机构设置及岗位管理,人事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内部治理等重点工作领域,就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主要任务、存在问题,进一步向院级单位放权放管事项,需要废改立制度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各部门围绕《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各个改革领域进行了研讨。肖松山对《天津大学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工作计划》进行了简要介绍。
  舒歌群在会上就学校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全校各相关部门主动而为,积极而为,加强工作研究,提前谋划落实;二是统筹考虑,加强学习,按照上位法、上级精神统筹考虑工作落实;三是制度先行,抓紧时间推进相关工作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四是将“放管服”改革与学校治理结构优化相结合,不断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冯亚青要求,全校各部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站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推动一流大学建设的高度,深入思考和推动“放管服”工作,进一步争取好、落实好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科学合理地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妥善处理好放权自主与内部自律的关系,加强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形成工作方案,扎实落实取得实际效果,结合依法治校与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让师生满意,为学校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实保障。
  《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由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日前,教育部召开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网络视频会议,就《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和工作部署。《意见》瞄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学科专业、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创新人才,创造国际竞争新优势。
  (编辑 靳莹 赵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