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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举办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培训

      2018-05-03       

  本站讯(通讯员 柳旭 王作金)为做好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近日,天津大学在北洋园校区1895行政服务中心报告厅召开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培训会。学工部副部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马德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位老师,各学院学工办主任、资助教师、辅导员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上,马德刚结合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介绍了新时代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天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要求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作金老师详细介绍了天津大学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具体要求、操作方法等。

  2018年,天津大学继续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认定办法,根据学生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教育支持、学生月生活费、家庭可提供生活费等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量标准;加强对认定工作的过程控制,将认定程序分为“本人申请(本人)——辅导员预审(年级)——技术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辅导员认定(年级)——班级审核(班级)——学院认定(院级资助工作小组)——学校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七个环节,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判断并进行综合认定,确保认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明确了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原则上要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辅导员通过与学生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学生家访等形式,重在对学生家庭状况的摸底,避免了用“定量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绝对划分,也避免的“当众比穷”的认定方法,弥补了“定量标准”中的盲区。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天津大学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工作方案的研究、标准制定、机制建立、办法的完善等,工作经验也被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宣传报道。

(编辑 张华 盛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