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2月19日电(记者王宁、尹思源)17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大学法学院签署《关于实施检校共建加强战略合作的意见》,双方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法学院校和司法机关双向交流,打造法学人才培养阵地。
根据合作意见,双方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原则,以高校法学教育与司法检察实践为共同阵地与合作基础,从理论研讨、学术交流、课题攻关、培训练兵、双向互聘、社会实践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杰说,在今年8月的“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建设中,双方已先期开展合作,之后持续深化合作交流成果,最终形成了本次战略合作意见。检校共建合作的达成,有助于提升检察官的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助力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表示,本次合作意见的内容丰富,操作性强,特别是双向互聘和社会实践等环节,通过骨干教师与优秀检察官相互兼职锻炼,将促进高校法学教育与检察队伍建设紧密衔接、有机结合。
据了解,本次协议签署后,双方将成立检校共建战略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检校常态化联系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强化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结合,并形成典型案例、最新成果,丰富法学育才理念与教学方法,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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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焦德芳 柴海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