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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组织开展第五个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018-12-06       

本站讯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12·4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18〕8号)要求,学校于国家宪法日前后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旨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师生员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12月3日晚10:20,2018天津法治人物颁奖仪式在天津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颁奖仪式上分别为24位获奖人颁发了学法守法引路人、妇女维权娘家人、村居普法热心人、公益普法媒体人、诚信守法企业人、依法行政带头人六个奖项。经组织推荐和多轮选拔,法学院刘晓纯教授获得2018天津市法治人物“学法用法引路人”称号。学校各学院(部)团委组织师生们通过网络在线观看天津市法治人物颁奖仪式,充分感受到了法治人物榜样的引领力量。

12月4日上午10点,法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召开国家宪法日专题研讨会,对如何开展宪法实施的教学、科研等问题进行研究学习。与会师生们简要回顾了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深入总结了我国现行宪法贯彻实施的有益经验,从立法权的下放、宪法条款如何落实到部门法中、宪法实施等不同角度作了发言,并对法学院今后如何进一步开展好宪法学的教学、科研、咨政服务等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和交流。

4日中午12:00—13:30,北洋法律协会的同学们在卫津路校区学四食堂门口开展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北洋法协的同学们提前准备好与宪法有关的问卷知识,并将其做成一道道题写在纸条上放在盒子里,参与者随机抽取一个纸条进行作答,然后到工作人员处核对答案,无论答案正确与否,参与者都会得到一份小奖品。这种活动形式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参与答题的人络绎不绝,三百多道题不断被经过的行人一一取下作答,临近活动结束,仍然有不少行人正在热情参与答题活动。一道道题,就是一个个宪法小知识。以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激发了师生们了解我国宪法的兴趣和热情,普及了宪法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晚上6:30,由天津大学党委学工部、法学院共同举办,法学院北洋法律协会承办的天津大学第三届“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于卫津路校区第7教学楼228模拟法庭举行。13位选手用自己独特的视角阐述了对宪法的理解、尊重和热爱,获得了在场师生的强烈共鸣。通过这次演讲比赛,同学们对宪法有了更理性的认识,立志要以“12·4国家宪法日”为起点,继续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努力做一个爱国爱党、遵纪守法、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尊崇法治精神,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宪法日活动的圆满举行也是师生们 “以我所学、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理念的成功践行。

(编辑 张华 盛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