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天津大学纪委召开十一届第32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有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讲话和文件要求,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李炜主持会议并讲话,学校纪委委员参加会议,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二级纪委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对于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深学细悟笃行,开展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从思想深处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要立足职能职责服务保障学校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开展调研式监督和监督式调研,推动学习教育各项安排深入落实,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四说”,推动党员干部师生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守底线。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查处政绩观问题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推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要强化自身建设,持续推进“三化”建设年行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升执纪执法质效,以学习教育成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