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在教育部高教司和法学类专业教指委的指导下,中国新文科建设的首个高校联盟——法学教育创新联盟在天津大学召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全国二十余所著名法学院校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到会,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理念、模式方法、课程体系、师资队伍等议题发表主旨演讲。经过与会嘉宾的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发布如下共识:
当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全球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作为崛起中的大国,中国要在全球治理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程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更好地发挥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涉外法治建设的基石保障,也是法学教育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与全球治理变革的关键路径。在新文科建设如火如荼进行的当下,法学教育理应顺势而为,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作出强有力的回应。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要做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更大努力:
第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引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中,要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将其贯穿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实践的全过程,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开新局谋新篇创新绩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第二,以顶层设计为统领,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在这项重大的系统工程中,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理念的统一、培养标准的构建、相关学科的设置、课程体系的完善、教学模式的创新、教务方法的更新、师资队伍的优化以及优质教材的本土化建设为核心内容的顶层设计至关重要。科学的顶层设计,既要依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科学规划,也离不开各高校法学教育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建言献策。只有做好了顶层设计,才能取得实质性的人才培养成果,培养一大批既富有家国情怀又兼具国际视野,既通晓国际规则又善于维护国家权益的涉外卓越法治人才。
第三,以协同创新为抓手,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新形势新背景下法学教育面临的崭新课题,要敢于打破传统法学教育的“条条框框”,采用新模式、新方法来协同推动,具体可从四个层面入手:一是强化高校与高校之间的协同创新。建议除加强传统的国际法教育外,由教育部会同外交部等部门,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国别法作出培养任务调配,指定具有专业优势的高校“对口”承包、重点解决,并鼓励各高校间协同合作、交叉培养。二是强化高校与实务部门之间的协同。充分发挥涉外党政部门、司法机关、涉外企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等实务部门的作用,借助涉外实践教学、国际组织实习等契机,加强涉外法治教学与实践技能培养的“无缝对接”。三是强化法学教育与外语教学之间的协同。有效提升涉外法治人才的外语水平,培养能够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进行涉外法律服务的理论和实务专家。四是强化国内教育与国际化教学之间的协同。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在线教学、智慧教学等手段,将国外先进的教育教学资源引进来,用于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当今世界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才将是我们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争夺更多话语权的关键要素。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全体法学教育工作者应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人民日报:https://wap.peopleapp.com/article/6228468/6127869
(编辑 刘延俊 陈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