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到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傅利平、何兰萍两位教授合作撰著的《天津市社会治理科学化评价研究》一书,深感这是目前为止这方面难得的一本好书。最近几年来,社会研究领域的最热词汇之一,可能当属“社会治理”。在各大图书网站中进行检索,会发现有关社会治理的论著在世面上已有不少。这些著述基于不同的学科背景和不同的研究视角,关注我国社会治理改革和创新的进程。但是如何评价社会治理水平,却较少见到专门的研究。
对社会治理水平进行评价既必要也可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十八届六中全会又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随着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和机制的不断改进,很多地方发展出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和治理经验。民政部门还进行社区治理创新奖的评选。但是就整体而言,我国的社会治理水平尚有待提升,地区差异还较大,一些地方对社会治理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在此基础上,社会治理的方向性、科学性、可持续性等都需要进一步考量。为此,社会治理水平的评价必不可少。通过这种评价对社会治理的真实现状和家底进行调查摸底,可以为相关部门和各个地方改进社会治理提供参考。
各个地方和相关部门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积累经验。理论研究则既要源于实践经验的总结,更要具有前瞻性,从而成为实践进一步发展的“助推剂”。从国际国内经验来看,对社会治理及相关政策的效用进行评价,往往交由非营利的第三方来进行。我国公共管理学科在新时期取得的发展中,也已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绩效和政策效用的评价范式。因此,对社会治理水平进行评价也是可行的。
社会治理水平的评价有两个视角、四个维度
需要指出的是,关于社会治理水平的评价,与政府绩效评估虽然相关,但视角和重点有所不同。从内容上来看,政府绩效主要包括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公共政策和行使职能过程中的绩效表现;而社会治理讲的是多主体的公共合作治理,社会治理中内在地包含了政府所做的社会管理。
关于社会治理的评价,俞可平在2012年发布的《中国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中提出了基本框架,包含人类发展、社会公平、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参与等六个基本维度,体现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稳定、参与、透明、自治等社会治理的重要价值和理念[1]。从社会治理的效果或者内容方面,人们十分重视公共服务尤其是社会保障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位置[2]。这些都很有道理,但似乎还不能直接用于对各个地方的社会治理水平进行评价。
联合国下属的全球治理委员会在 1995 年发布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对治理作了明确的界定:治理是各种公的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3]。
根据这一定义,就社会治理是一个完整的持续的过程而言,其间多主体的协调、互动是最核心的本质。对社会治理水平进行评价,自然需要围绕这些核心来进行,那就是:多元主体、过程、协调、互动等。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过程和绩效是常用的分析视角。《天津市社会治理科学化评价研究》就是从社会治理的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角度,对社会治理水平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社会治理水平的评价需要从四个维度着手:社会治理的主体、社会治理的决策、社会治理的执行和社会治理的效果。这四个维度的提出也成为该书较有特色的地方。
从我国当前社会治理的特点及公共政策的过程来看,推进社会治理的水平,的确需要从主体、决策、执行和效果这些方面进行聚焦。通过这些维度的评价,不仅可以全方位考察社会治理实践的各个环节,全面把握社会治理的执行过程及其效果;而且能够提炼出社会治理在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建立起有效信息不断更新的反馈系统。
对社会治理的实证分析扎实可信
确立基本维度后,该书运用德尔菲法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天津市进行实地调查,对该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信度效度检验。在比较几种常用评价方法的基础上,选用了因子分子法,最终提取影响社会治理水平的关键因素,即4个公共因子:社会治理的过程与质量(F1),社会治理的决策与政策制定(F2),社会治理的反馈与修正(F3),社会治理的主体参与(F4)。
运用因子得分,该书对天津市社会治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四个公共因子的系数分别是0.391,0.297,0.202,0.110,显示天津市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与质量、决策与政策制定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在社会治理的反馈与修正以及主体参与的程度等方面还有待提高。并且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相应地提出关于如何提升天津市社会治理水平的政策建议。这样的实证研究,对于其他地方也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天津市社会治理科学化评价研究》除了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实证研究外,还提出了社会治理数据库的建设方案。为了“让大数据成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推手”,数据库的建设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著作认为,关于社会治理的基础数据应该涵盖社区服务质量、社区流动人口、发展指数、满意指数及社会治安状况等。该著作对动态数据系统的整体构架,尤其对数据库设计方法和结构设计等进行规划。这对于基层部门建立符合实际的社会治理数据库,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指导。
一般而言,专著的出版周期较长,且在过去的两年中,我国社会治理建设日益向纵深发展。因此该书中的一些资料在反映现实情况方面可能稍显过时或欠缺。然瑕不掩瑜,经过时间沉淀之后的文字和数据,在今天读来仍然很有意义,值得回味!(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童 星)(责编:王晓华、朱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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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华 陈岩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