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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十次党代会: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年成就巡礼

      2017-12-20       

提高政治站位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年回顾

 

  九次党代会以来,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接受中央巡视组巡视,切实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5年来,学校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校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了《天津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天津大学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天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天津大学贯彻落实<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深化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工作部署,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下发年度实施意见,清晰责任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落实;组织全体中层干部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不断强化“一岗双责”;以检查考核、强化监督为有力抓手,开展了院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检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新校区建设和多个校办企业开展了具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推动各单位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各院级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自我监督意识显著提高,学校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得到强化,校院两级上下联动,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形成了管党治党的整体合力。

  

  

  学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严明纪律规矩  作风建设持续深化

 

  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对照上级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天津大学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发挥多部门协同优势,不断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集中力量抓好“会员卡专项整治”“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专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和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和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白酒和违规吃喝集中排查整治”等,同时紧盯节庆假日等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久久为功、持续努力,推动作风建设得到持续深化。

  学校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相结合,对干部、教师多层次多途径的遵规守纪教育取得成效,面向全体中层干部举办集中辅导报告,深入学院宣讲准则和条例,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编发党风廉政建设《推荐读报》,编印《天津大学领导干部廉政手册》,抓住新提任干部廉政谈话、教职工入职教育等时间节点,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抓住重要节庆假日等节点,以短信形式对干部进行廉洁提示提醒。学校坚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结合实际,学校深入各学院宣讲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编发警示案例推送给全体中层干部;结合天津市通报的武红军等典型案例,组织全体中层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突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学校2017年组织参观天津市警示教育主题馆

  

  抓好纪律审查  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学校紧紧围绕“六大纪律”,认真检查和处理学校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对违反党纪的依纪依规做出纪律处分,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

  坚持有信必查、有案必办。学校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认真按照规定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快办快结;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诫勉、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避免小错积成大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制定了谈话、函询工作办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工作办法,强化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把践行“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考核内容,将“四种形态”的运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政治生态负责的意识,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深化“三转”要求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先后探索建立了《天津大学纪委书记听取“七个关口”廉政风险防控汇报的办法》《天津大学纪委深化“三转”   转变监督职能   加强再监督工作办法》,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几年来,学校不仅实现了听取“七个关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汇报全覆盖,而且扩大到有收费业务的直属单位和异地研究院,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有力地促进了各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共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3份,其中包含纪检监察建议55条,各单位围绕纪检监察建议建立、完善制度36项,采取整改措施99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2017年天大在巡视整改工作中进一步深化“三转”,纪委退出了包括招标等在内的28个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

  学校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目标,建立了包括校纪委委员、院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专职工作人员、特邀监察员、廉政中心研究人员和反腐倡廉建设监督员等在内的6支队伍,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上都有骨干力量;为加强重点领域和单位的风险防控,在仁爱学院党委、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党委试点设立了二级纪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善学习、敢担当、严律己”的要求,通过专题讲座、研讨培训、参与教育部课题研究等方式加强培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