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5月21日电(记者 张道正)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商事活动越来越广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天津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天津大学教授张水波在全国两会前夕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建议,应加快引导中国法律工作者参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
中国对外工程承包业在过去的30年内得到快速发展,尤其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商事活动越来越广泛。另一方面,在国际商事交易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类经济纠纷,法律争议数量越来越多,尤其在复杂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按照国际惯例,这些争议往往在国际仲裁机构解决。但我国法律人员作为律师或法律顾问参与国际仲裁比例很少,这样的后果是中国企业在争议裁决中往往会得到不公平的对待,企业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证。”张水波说。
他建议,由中国司法部,联合中国律师协会、贸促会等有关机构,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中国的高水平律师以仲裁员的身份参与国际仲裁机构或相关机构;根据中国走出去所急需的专业法律服务,尤其是“一带一路”建设所需法律服务,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基础较好的律师和涉外企业的法律顾问,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加快高水平法律工作者培养。
同时,发挥中国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项目中的谈判优势,为中国仲裁机构提供更多机会。张水波指出,“一带一路”项目中,中国不仅有巨额的资金支持,还有大量的承包商、材料供应商介入其中。为了使中国的仲裁机构有更多处理此类案件的机会,建议中国金融机构,比如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能够要求凡是其提供开发贷款或者援助贷款的,项目业主与总包方的纠纷,总包方与分包单位的纠纷应提交给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
“这样可以给中国仲裁机构更多的机会,可能会给中国的法律职业者更多锻炼的机会。”张水波认为,中国金融机构是一个项目中话语权最重的主体,应当运用好。可以比较参考的是世界银行对使用其资金的项目都提出各种要求。
此外张水波还建议,加快中国工程咨询业走出去,为中国对外工程投建营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完)
中新网:http://dw.chinanews.com/chinanews/content.jsp?id=9190480&classify=zw&pageSize=6&language=chs
(编辑 张华 郭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