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上午,天津大学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第七教学楼330会议室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天津大学全体师生重要回信精神并分享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
会议指出,天津大学法学院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天津大学的前身—北洋大学创设之始就设有律例学门,即现在的法学专业。法学学科创设以来培养了张太雷、王宠惠、徐谟等一大批杰出人才。高校法学院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和话语体系,加强法学理论创新,不能做西方法学理论的搬运工。当前,要根据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把培养优秀涉外法治人才置于重要地位。法学教育要特别注重立德树人,使培养出来的法治人才不仅具有精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际业务能力,还要有优良的品德。法学教育工作者要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引导和激励学生,在党的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前进。
在教学科研领域,我们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化教学科研改革,推进法学学科和工科的交叉教学和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好服务于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建设,更好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培养一代又一代优秀法治人才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
会议指出,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科研、管理全过程和全方位,为加快一流法学学科建设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