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

据媒体报道,9月29日,天津大学召开研究生教育工作大会,称将启动实施“天津大学一流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
计划(草案)提出加强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对达不到培养关键环节质量要求的研究生,采取终止继续攻读现有学位或终止培养的管理措施。

其中,博士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出现如未通过培养环节考核的,将被终止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转为硕士生培养。
中国青年报:http://news.cyol.com/app/2020-09/30/content_18798833.htm
(编辑 刘晓艳 郭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