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于2025年10月29日晚组织师生在法学院330会议室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教授,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研究员陈学敏老师、王沛然老师、王操老师、林禹秋老师,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张净雪老师,法学院博士后范蠡,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徐哲、王芊芊,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孔垂鹏、赵燊、李佩哲、刘启源、聂芷珊、赵宇虹,硕士研究生刘宇宸、毛彦君、苏振宏、张素雅、卢松岩、魏德华、高旖苒、杨正堃参加集体学习。

孙佑海教授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胜利完成“十四五”主要目标任务,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孙佑海教授谈到,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政治优势,我们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建议》文本,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努力掌握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孙佑海教授勉励青年教师和研究生,要善于从《建议》中汲取营养,将学术研究视野往政策上延伸、往事实上延伸,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以更加主动的学术自觉、学术担当服务美丽中国建设。随后,孙佑海教授带领与会师生逐字逐句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及《建议》,并交流学习心得。

陈学敏老师提出,《建议》内容宏阔、涵盖广泛,表述凝练而富有深意,对法学研究的选题与推进具有重要指引价值。例如,在第(57)条“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明确提出“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在此背景下,如何系统构建司法公正的实现条件与制度保障,以及如何通过可观测、可量化的评价指标对司法公正的实现程度进行科学衡量,已成为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学术议题,亟待深入探讨。

王沛然老师提出,深入研读《建议》后,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建议》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明确为核心目标之一,既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制度根基,更给法学的教育与科研指明了方向。作为法学青年教师,在学术科研方面,应聚焦《建议》部署的新兴法治领域,提炼中国本土法治实践的现实需求,推进不同学科的交叉融合。在法学教育方面,应始终以《建议》对法治人才的实践需求为导向,优化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为新时代法学人才的培养贡献力量。

王操老师提出,《建议》从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入手,通过精细化管控与赋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空间载体;以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核心,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致力于提升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基石,筑牢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屏障。三者环环相扣,从空间、人本、生态三个维度,共同擘画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新画卷。

林禹秋老师提出,《建议》为生态系统保护与自然保护地法治建设指明了系统治理、现代化治理的发展路径。未来的环境法治建设不仅要进一步夯实污染防治成果,还要实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这为环境法学研究聚焦国家战略、服务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与研究方向。作为青年环境法学研究者,深感使命重大,定当立足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实践,勇担理论创新与制度构建之责,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不懈奋斗。

范蠡博士后提出,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已进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新阶段。《建议》强调要锚定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安全有序推进降碳行动,特别指出需关注新污染物治理等新型环境风险。当前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正稳步推进,我们要聚焦《建议》内容,结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展开深入、扎实研究,推动将国家意志、政策要求转化为系统、权威、稳定的法律规则。

孔垂鹏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中,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是关键。有效市场通过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资源高效利用与污染减排,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有为政府则通过制定绿色政策、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监管执法,弥补市场失灵,引导绿色转型。二者协同发力,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强化政府在宏观调控与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赵燊提出,《建议》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深入分析国际国内形势,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擘画了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为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我们法学青年学者开展学术研究指明方向。《建议》强调,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加快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有必要深入研究碳市场交易监管问题,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贡献智识。

李佩哲提出,《建议》进一步明确要“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这为实现“到2035年全面建立完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目标提供了新要求、新思路。作为青年学生,我们要紧扣这些新需求、解决新问题,将个人的科研工作与国家发展需要紧密结合。

徐哲提出,《建议》突出高质量发展主线,将绿色低碳、科技自立与安全统筹贯穿始终,为我们开展学习研究指明方向。如《建议》明确提出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强化排污许可、碳市场扩围与新污染物治理,为气候法治和环境监管体系完善提供抓手;《建议》将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与储备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明确资源安全、绿色矿业与生态修复的法治方向;《建议》强调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明确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

刘启源提出,《建议》立足当前国情、着眼长远发展,对于指导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提出“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能力”,这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的重要举措。作为法学博士研究生,要深入研究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的法治保障路径,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王芊芊提出,深入学习《建议》,让我能够更及时地领悟、学习环境法领域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作为环境法博士生,我注意到,《建议》强调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同时对矿产行业的绿色发展作出展望,在保障资源安全的同时强化生态保护,展现了安全与环保的平衡智慧。这为研究矿产资源领域的生态补偿、绿色矿山建设等议题提供了重要窗口。未来我将聚焦矿产资源治理中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协调展开研究,为构建高效、安全、绿色的矿产资源治理体系作出自己的贡献。

赵宇虹提出,《建议》强调人工智能法治建设,明确提出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与应用规范。这一部署既精准回应数字技术变革带来的现实挑战,为技术创新赋能科研发展筑牢政策根基,更给环境法研究指明清晰方向。加强人工智能在环境法领域的深度应用,既能借助算法优势推动环境法制度创新,助力环境监管体系数字化转型,又能提升环境执法与司法的公正性与效率性,最终构建起适配新技术发展的绿色治理法律框架,让法治与技术协同护航生态环境保护。

聂芷珊提出,《建议》明确“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我们开展研究指明方向。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内核、以数据与算法为关键支撑,绝非单纯的技术议题,更暗含深刻的法治命题,这要求法学研究跳出对技术表层的关注,转而聚焦技术落地背后的制度空白与规则缺口。新质生产力已催生出法律层面的新变化,法治建设必须主动回应这些新需求。同时,需紧扣《建议》中完善法规、对接国际规则的要求,结合政策向法律转化的逻辑,为相关研究打开更广阔的思路。

集体学习持续三个多小时,与会师生均收获颇丰。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懈努力、接续奋斗,努力贡献天大法学智识,共同推动宏伟蓝图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