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传统污染物之后,新污染物治理正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考题。今年全国两会上,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对这些“看不见的敌人”亮出法律利剑。
作为全程参与法典编纂的专家,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昨天接受记者专访,解读立法亮点。该草案共五编、1242条,旨在通过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这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
绿色低碳独立成编:从源头为污染做“减法”
翻开草案目录,“绿色低碳发展编”格外醒目。“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是一次全新的立法探索。”孙佑海说。
他解释,以往的环境立法往往聚焦于污染发生后的末端治理,而中国这部法典将目光投向污染物产生之前——如果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提高了,进入环境中的污染物自然就减少了。这一编既规定了节约资源、能源的基本要求,又回应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时代命题。
“在目前还没有制定专门法律的情况下,法典先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体现了法典的时代性和前瞻性。”孙佑海说。
家门口的油烟、恶臭:百姓烦心事有了“硬规矩”
“楼下烧烤店油烟呛人,楼上邻居苦不堪言”——这类百姓身边的“小烦恼”,在法典中有了“硬规矩”。
孙佑海介绍,草案对油烟、恶臭污染作出极具操作性的规定:政府规划要“统筹安排土地用途”,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恶臭;市场监管部门在发证时要“提示选址禁止性要求”,让经营者一开始就知道哪里不能开餐饮店。
“这不是高高在上的原则,而是管到百姓心坎里的细则。”孙佑海说。
“新三样”入典:删去“车用”二字背后的民生考量
在孙佑海看来,法典编纂中最能体现“民生温度”的,往往是看似微小的修改。
“新三样”的处置问题便是一例。随着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退役动力电池如何处理成为现实难题。有人图便宜,将淘汰电池“梯次利用”给低端设备,结果引发多起安全事故。
草案初稿中,相关条款写的是“车用动力电池”。孙佑海在审议时提出:“除了车用,现在无人机用电池非常多,还有船用。光写‘车用’,范围太窄了。”
他的建议被采纳,“车用”二字就此删去。这一改动,让所有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都有了法律依据。
“这个事情看似很小,但关乎民生、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孙佑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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