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教授、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今天(5月17日)表示,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根本在制度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的必然选择。
“美丽中国百人论坛2026年会”今天在甘肃省敦煌市召开。孙佑海在演讲时表示,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制度安排。他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下称《考核办法》)作为党内法规,与《生态环境法典》第二十七条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的国家法律规定,共同构成了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的法治依据。
孙佑海认为,应明确以《生态环境法典》为根本遵循、以《考核办法》为实施指引的实践路径,推动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现党内治理与国家治理有机统一、同向发力。
2020年以来,我国连续七年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使之成为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力抓手。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要求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
孙佑海表示,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统一:既要严格执行作为党内法规的《考核办法》,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政治责任;又要全面落实作为国家法律的《生态环境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确保考核工作于法有据、程序正当。
“厘清两者的逻辑关联,构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同发力的考核体系,是新时代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孙佑海说。
《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工作的四大原则:坚持注重实绩、激励担当,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坚持依规依法、群众认可,严格依照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典等开展考核;坚持考用结合、以考促干,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同时,划定了适用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明确考核内容涵盖责任落实、年度目标完成、重点任务推进、资金使用绩效、群众满意程度五大方面,构建起“责任—目标—任务—绩效—民生”五位一体考核体系。
《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这一规定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法定地位,明确了考核制度的核心内涵,为各类生态环境考核工作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

5月17日,孙佑海在“美丽中国百人论坛2026年会”上演讲。摄影/章轲
孙佑海分析说,从法理内涵看,该条款包含三层核心要义:一是法定强制性,考核评价是国家法定制度而非选择性政策,具有普遍约束力;二是目标导向性,考核核心是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确保生态治理任务落地见效;三是责任关联性,通过考核压实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履职到位的治理格局。此外,条款蕴含的针对性、实效性、公开性要求,为考核工作划定了法治底线,明确了禁止形式主义、强化公众监督等刚性准则。
孙佑海说,《考核办法》与《生态环境法典》第二十七条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目标一致、内容衔接、功能互补的有机整体,共同支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的法治运行。
他分析说,首先是价值目标同源。两者均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态权益为根本目标,共同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大局。
其次是内容规定衔接。《考核办法》第四条明确将“严格依照有关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要求”作为考核原则,直接对接法典规定;法典第二十七条确立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通过《考核办法》细化为可操作、可量化、可问责的具体规则,实现法律原则向实践举措的转化。
三是功能定位互补。《考核办法》作为党内法规,侧重压实党委政府政治责任、强化党内监督与政绩约束,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要求;《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国家法律,侧重明确考核的法定地位、规范考核程序、保障公众权利,为考核工作提供国家强制力保障。二者协同发力,实现党内治理与国家治理贯通、政治责任与法律责任统一。
孙佑海说,从历史演进看,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侧重污染治理攻坚,而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统筹生态健康、绿色转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治标”向“治本”的跃升。两者是时代延伸关系:在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实现后,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在新时代的主要实现形式。因此,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本质上就是依照生态环境法典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他认为,应以《生态环境法典》第二十七条为根本遵循,以《考核办法》为实施指引,将法治原则贯穿考核全过程,重点从指标体系、考核实施、结果运用、监督公开四个维度发力,实现制度法治化、考核科学化、运行实效化、监督公开化,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考核全过程,以科学的指标体系、规范的实施流程、刚性的结果运用、透明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务实高效,真正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

5月17日,“美丽中国百人论坛2026年会”在甘肃省敦煌市召开。摄影/章轲
美丽中国建设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研究制定2035年及至2050年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路径,是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面临的重大课题。
“美丽中国百人论坛”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共同发起。
论坛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目标,召开跨部门、跨学科的高端学术会议,创新探索,出谋划策,凝聚共识,研究2035及中远期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探讨建设美丽中国面临的问题与实现路径,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进程。
论坛成员包括生态环境领域的领导,生态环境、经济社会与能源等领域的院士、知名专家,热心生态环境保护的知名企业家和国际组织代表等。首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曲格平,原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担任论坛名誉主席;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担任论坛主席;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王金南担任论坛执行副主席。
自2020年召开首届年会以来,“美丽中国百人论坛”已相继在北京、赣州、四川、武汉、青岛等地举行6届年会,分别以“开启美丽中国建设新征程和‘十四五’展望”“协同减污降碳建设美丽中国”“绿色低碳新动能推动构建新格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擘画绿水青山美丽中国”“打造绿色流域,建设美丽中国”“建言‘十五五’,同筑美丽中国”为主题,展开深入交流研讨、建言献策。
“美丽中国百人论坛”还发布了《美丽中国在行动》(2021-2024)、《2035美丽中国目标与低碳发展情景》、《北京冬奥绿色低碳遗产报告—十大技术与实践》等研究成果。论坛形成的政策建议均已报送至相关政府部门以供决策参考,成为美丽中国建设领域的重要学术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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