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大型科研仪器管理改革,盘活学校高端仪器资源,充分发挥高精尖设备对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学校创新推出大型仪器责任教授岗位,出台《天津大学大型仪器责任教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制度,专门破解高端贵重仪器运维难、共享效率低、技术潜力挖掘不足等行业共性难题,真正把高端仪器资源转化为科研攻关的核心利器。责任教授评聘历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资格核验、专家评审等环节,材料学院刘辉、理学院张华等10位骨干教师受聘为学校首批大型仪器责任教授,并于6 月 29 日举办聘任仪式,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张鹏为受聘代表颁发聘书。

张鹏副校长为首批大型仪器责任教授代表颁发聘书
不同于常规仪器责任工程师,责任教授享有专项开放基金扶持、仪器改造项目绿色通道、仪器预约优先等专属激励政策。同时,责任教授立足科研一线,针对师生前沿研究中存在的技术瓶颈,依托高端仪器平台定制适配化测试方案,有效破解科研试验关键堵点;牵头梳理标准化流程、维保及共享服务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仪器应用范式。推动高精尖设备从专项专属资源,转型为面向校内外科研群体开放共享的公共创新载体。
本次首批试点覆盖校内大型仪器平台 10 台(套)高精尖大型仪器,设备总原值 8400 万元,其中包括双球差校正透射电子显微镜,范围覆盖原子级电镜表征、多场原位观测、同位素元素分析、热物性检测、标准化电镜制样等前沿表征研究。
后续,资产处将跟踪服务责任教授工作开展,提炼成熟经验,继续推动全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水平提档升级,迭代优化大型仪器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充分释放高端科研仪器在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等关键领域的创新效能,赋能学校承接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培育新质生产力,持续产出高水平原创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