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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王宠惠诞辰145周年|从北洋法科到海牙国际法庭,他用一生追逐“以法强国”

作者:王涛编辑:苏仁鋆 殷琪来源:党委宣传部

他,是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的先行者,是中国第一张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的获得者,更是中国走向国际法治舞台的破冰者。

他就是天津大学(北洋大学)首届毕业生、中国近代国际法学奠基人之一、联合国宪章起草人之一、海牙国际法庭首位中国法官——王宠惠。

王宠惠(1881—1958),字亮畴,广东东莞人,天津大学(北洋大学)首届毕业生,中国近代国际法学奠基人,联合国宪章起草人之一,海牙国际法庭首位中国法官

王宠惠1881年10月10日出生于香港。1895年,恰逢新成立的北洋大学堂(天津大学前身)在香港招收第一批本科生,年仅14岁的王宠惠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取头等学堂第四班攻读法科法律学门。

北洋大学堂

1899年,他以最优成绩毕业,获颁“钦字第一号”考凭,成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第一位大学本科毕业生。

“钦字第一号”考凭

此后,他先后赴日本、美国深造,获得耶鲁大学法学硕士与博士学位,并成为首位在耶鲁大学毕业典礼上致辞的中国人。1907年,他将《德国民法典》译成英文,出版后风靡欧美,成为西方大学法学经典教材。

1912年,年仅31岁的王宠惠被孙中山任命为民国首任外交总长。1921年,他出席华盛顿会议,提出“废除在华领事裁判权”“废除二十一条”等提案,以法理为武器争取国家权益。

王宠惠(右三)担任华盛顿会议中国全权代表

1923年,他出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成为首位担任该职的中国人。1943年,王宠惠以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身份出席开罗会议,力主将“满洲、台湾、澎湖当然归还中国”写入《开罗宣言》正文,为战后中国收回被占领土奠定国际法基础。1945年,他作为中国代表出席旧金山会议,签署《联合国宪章》,确立中国为联合国创始国与常任理事国。

王宠惠在国际法院与各法官合影

联合国大会现场

从“钦字第一号”考凭到联合国宪章金色签名,从香港荷李活道少年到海牙国际法庭大法官,王宠惠用一生诠释了“法律人”的担当与“中国人”的尊严。这位从北洋法科走出的“钦字第一号”学子,以法理为武器,在中国近代化激流中开辟出一条“以法强国”的维护国家主权之路。

王宠惠在国际法院工作照片

今天是王宠惠先生诞辰145周年纪念日,缅怀!致敬!

(作者:天津大学党委宣传部王涛,资料来源: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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